自創~巨無霸炒麵漢堡!
我是個很愛"與眾不同"的人.
總是盡力的從生活的小細縫去尋找和別人不一樣的生活步調.
我常窩在STARBUCKS喝咖啡看書,不過,
咖啡不是他家的,是我自己帶過去的保溫杯和即融飲品.
我還蠻厚臉皮的,不斷的她們索取熱開水,然後泡奶茶,咖啡,
坐享一整天的音樂,海景,和資本主義的好處.
在過去的公司上班,為了省錢,
我會帶著家裡準備的便當到7-11借微波爐,
她們都很慷慨的借我,即使有時候我是一句都沒說的,微波完就走.
因此通常我會很感激的,不好意思的,買口香糖或餅乾感謝一下.
但是同樣的事情發生在萊爾富,店員的臉就很臭了.
我不是說借給客人微波爐是理所當然的,
不過.有此可看出為何7-11強過其他超商業績的原因.
(恩! 不是全盤否定小眾商業喔,只是我對於某種社會現實的小體察.)
7-11幫我做的不只如此.
舉凡窮學生時期煮火鍋沒錢,跑去人家店裡要關東煮的湯,
店員還很"骨力"的幫我裝了三碗湯,還直問我夠不夠,
況且他那時候也不是不忙.
STARBUCKS的店員也是,
我這位小姐沒消費還一直和她們要熱水,
她們還會在遞給我的時候說"小心燙喔^_^".
不過說了這麼多,全都是為了合理化自己想要顛覆世界的小遐想.
某日早上我幫家人買了鐵板麵和漢堡,
突發奇想的..想到我懷念已久的炒麵麵包...
既然美而美還沒想到,那我就自己來吧!
於是我叫了一個煎蛋漢堡和蘑菇鐵板麵,打算回家做實驗.
回家後,我把她們塞在一塊,很有成就感的咬下一口,
發現~炒麵漢堡真是深具潛力的明星商品.
不過要怎麼告訴美而美呢?還是我自己出來賣?
這又要令我頭痛一陣子了.
(因為我發現我曾經發明的豆漿加咖啡,已經被STARBUCK敏足先登了..)